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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中独舞

169#
发表于 2012-11-19 01:26: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2-11-19 08:19 编辑


bodyheat 发表于 3 天前 删除
Sailing没有被用在《哥伦布传》里,雷德利.斯科特怎么可能将Vanglis大气磅礴的配乐与一首70年代流行歌同时放进一部严肃的古装片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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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又是被出版商给忽悠了,好久以前曾买过一CD,是欧美经典电影插曲选,还80元一张呢!上面清清楚楚写着Sailing电影《哥伦布传》主题曲,这张碟现在还在我妈妈家里。前几天,b兄一提醒,我马上找来电影《哥伦布传》看,但只看了二十分钟却发现实在看不下去了,加上手头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处理就没看了。 谢谢b兄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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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12-11-19 10:24:5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3 天前 删除Sailing没有被用在《哥伦布传》里,雷德利.斯科特怎么可能将Vanglis大气磅礴的配乐与 ...
雨中独舞 发表于 2012-11-19 01:26



呵呵,那片子是比较沉闷,尽管音乐磅礴大气,宣传海报看上去又很炫。

国内网上有好事者爱拿经典流行歌与大片嫁接自制MTV,只是图好玩儿而已,切不可当真。类似情形还有你另一帖中提到的 "Against All Odds", 那首歌也不曾用在1993年的<似是故人来Sommersby>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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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2-11-22 00:15: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2-11-22 00:30 编辑





你若盛开   清风自来

因为需要跟进一个单子,所以又加班到现在,一看时间又是11点多了,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咖啡,活动了一下脖子,感觉人一下子轻松了许多。从土豆网上找了首Keren Ann的歌,当轻柔的音乐响起的时候,记忆犹如一道闪电划过。记忆中,小时候的我喜欢趴在窗边发呆,妈妈总是说:“想什么呢?”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没有在发呆,我是在眺望远方。长大后,我仍旧喜欢趴在窗边眺望远方,喜欢站在路边看来往的行人车流。每每,当我站在人群中,静静地看着周围的瞬息万变的时候,我似乎就要被千人一面所淹没。我和他们整天做着同样单调繁复的事情,看着同样索然无味的风景,同样形状的高楼,始终没有透明感的天空。

今天下了一天的小雨,空气中透出一股清冷的孤寂,起身想开窗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却发现找不到鞋子。小时候,总喜欢将自己的小脚丫放进妈妈漂亮的高跟鞋里,“嗒嗒”的走着。在我看来,高跟鞋最漂亮的鞋,穿着高跟鞋踮起脚来走路是那么的美,那么的神秘。生平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高跟鞋是参加工作的第一天。那是双鞋高六公分的单皮鞋,而且鞋跟很细,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个挑战。尽管脚跟已经被磨破了,但还是忍痛穿着面戴笑容地完成上司派给我的每个任务,为的,只是在众人眼前展现自己的那份自信。一天下来,便累得走不动了,脚痛的实在受不了。无奈之下,不顾形象的光脚在马路上走了很长一段路。后来因为工作所需,高跟鞋几乎成了我工作时的专用鞋,而优雅挺拔的身影下面却是说不出的脚痛。后来,随着时光的流失,历经的事渐渐的多了起来,才明白有些事真的,真的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知道它的痛!

人生有很多路都是一边忍着痛一边往前走的。

马路对面大楼墙面上的广告牌在雨夜的灯光折射下,是那么地淡然且安静。蓝色的背景下画面的近处是一知名品牌的主打产品,远处是一座悬崖,悬崖之上的女孩,却踮起脚尖,以最美的姿态展示了生活中的美好。

一直喜欢Keren Ann,喜欢她的轻吟低唱,喜欢歌声中所描绘的那些事情:时间的流淌、平凡的憧憬、美好的日常,细细体味之下才会有的唇齿细语,再配上朴素的吉他,没有什么激烈释放的情绪,也没有什么大气磅礴的快意,即使在歌曲高潮部分也清风流云一般。在这个秋雨微寒的夜晚,非常适合闭上眼睛静静地倾听。

雨天并非没有月亮,只是被头顶的乌云遮住了。空气中Keren Ann缓缓的吟着:Darling ,I will remember,darling ,I've been mellow and tender ;I've seen water by the cathedral ......孤独的女子走在塞纳河岸边,有风吹起她的发丝。




ps: Keren Ann是法国乐坛最受瞩目的民谣才女,她出生在以色列,从小学吉他时就开始扒Joni Mitchell的曲子,11岁举家迁往巴黎后竟然得到了JoniMitchell的赏识而结识了著名制作人Benjamin Biolay,后者的古典音乐背景为她的作品带来更丰富的编配层次。有人说Keren Ann的东西适合作为全世界任何一家咖啡馆的背景音乐,显然这很合理,但如此华美却又极简矜持的作品更适合于私人聆听。Keren Ann美妙的轻声细语犹如易碎的水晶玻璃,又仿若湿润夏季里轻凉的山泉。她的纯洁是长刺前的玫瑰,无法在世间长久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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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12-11-22 09:38:16 | 只看该作者
拜读雨中独舞版的文章是一种享受,平实的文采勾起儿时的片片回意,觉得眼前的一幕幕是那么的真实,可惜这些都远离我们而去,感觉现在生活虚无的世界,人与人之间感情缺乏幼时的真诚。 还好有音乐作伴,陪我走过生命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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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12-11-23 21:43:37 | 只看该作者
拜读雨中独舞版的文章是一种享受,平实的文采勾起儿时的片片回意,觉得眼前的一幕幕是那么的真实,可惜这些 ...
lpswangyu 发表于 2012-11-22 09:38
每个人都曾有自己的年少岁月,无论当时如何,现在回忆起来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一直相信真诚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是更多的时候被所谓的世俗给蒙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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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12-11-24 01:38:53 | 只看该作者




她的故事停留在一个理工男的身上

打完最后一个电话,看看时间已是17:40分。眼前的这个女人还在我的办公室里踱来踱去,她忽然拿出一包烟,自顾点了火,说:“可以吗?”“可以”,因为没有烟缸,所以从茶水间拿了只纸杯用作烟缸,这时公司的同事都走得差不多了。我倒了两杯柠檬水,随手打开CD机, 放了张《Paganini for Two》的唱片进去,宁静轻柔的琴声悄无痕迹地流了出来。小提琴的声音是流出来的,而不是拉出来的,一直喜欢这样的语境。

或许是优美的琴声触动了她心底最柔软的那块地方,她拿烟的手轻轻地颤抖着。她有好看的侧影,柔和的灯光映着她的脸特别的迷人。五年前,她谈了五年的男朋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很土很俗的桥段,但还是发生在她的身上。痛过、恨过、哭过、消沉过,生活还得继续,于是她选择了离开这座城市。再见到她时,已是两年以后。那是从上海回宁波的动车上,途经杭州站上来一行人,她和他就在其中,凑巧又坐在了我的对面,她看上去好似已经从上一次失恋中走了出来,身边的男人很儒雅,很有礼貌。对于这次意外重逢我们俩都非常的开心。

回到宁波后,我们偶尔也有电话联系,但很少见面。那天,她约我喝咖啡,我们坐在街边落地的玻璃墙后面,一边聊天一边看外面的风景。风景中,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从马路的对面走过来,她的怔了一下,扭转了头。三口之家的他就是我在动车上见过的他。

“卿本佳人,奈何作妾”?

她说:“我和他(前男友)苦恋数载,给那男人爱与关怀,教会那人懂得专一与真诚,陪他创业出成绩,而他却和别人跳进了爱河,修成了正果。”原来那个男人已经成了一个抵挡任何男人走向她的障碍物,于是她选择了放纵。

“放下吧,不管他再与谁男欢女爱、男婚女嫁,都已经与你没有关系了,不要再让他左右你的人生,放下才会有收获。”我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和不同的男人相亲,也和不同的男人约会,却始终和那个“已婚男友”保持关系,因为在放纵中她真的喜欢上了他。拿她自己的话来说,她的人生荒谬却又真实,左边爱情,右边奸情。或许是每个剩女都会有那么一部千疮百孔的情史。三年来,一次次的相亲,让她的自尊贱卖到了极点,有钱有事业的,眼睛盯着更年轻的;没钱没事业的,眼睛盯着她的存款。好不容易对上一个合眼缘的,三个月后却冒出一个儿子,这男人倒底都是怎么了?这些形形色色的爱情,如果这也算爱情的话,每次带来的都是失望甚至伤害。倒是她的那个“已婚男友”虽然不能给她名份,但是至少能时不时地为她提供一个可以暂时倚靠的臂弯,四年的相处也滋生了一份真情。这何尝不是又一个心魔?

今天她来找我,是因为有人给她介绍了个“传统”的理工科男人,工作很聪明,生活很木讷,但是和他在一起很安心,很轻松,她想有个家了,这无关于爱情。

“我们的奸情结束了,我的爱情也无法继续了,和一个人相爱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了,我怎么向对方去交待我的这段小三历史?”

“你为什么不鄙视我?”她第一次这么问我。

我有鄙视别人的权力吗?感情是俩个当事人自己的事,爱情也好,奸情也好,只要是有真情付出过,又岂是第三个人可以评头论足的。

“什么年龄谈什么样的恋爱,明天给你的理工男做一顿爱心晚餐吧。”





附:

还是忍不住把她的故事写了下来,写到这里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半夜了。帕格尼尼的琴声伴着我写完了这个故事。只是故事还没有结束,因为生活还在继续。

每次听帕格尼尼,总会有一种强烈的不可共享感的孤独感,无法言喻。透过琴声,我想起了《帕格尼尼传》中的一段话:如歌的部分结束了,出现了快速的象飞溅的火花一样的拨奏,随后是一个延长。孩子放下了提琴。罗拉没有把手从脸上移开,把头靠到了椅背上。老人的肩在颤抖,但看不到眼泪。孩子搞不清楚老作曲家是在咭咭哽哽地哭泣还是在用自己的意志努力压制着一阵阵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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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12-11-27 13:45:08 | 只看该作者




桂香悠人远

早上走进办公室,感觉有一股异香,香氛时淡时浓,沁甜,幽眇,游走在整个空间。那是多么熟悉的味道。

记忆和味道都是神秘的东西。嗅觉是人最早形成的感觉,甚至早于大脑形成思维,情感中枢最古老的部分是嗅叶,专门接受和分析气味,所以嗅觉和记忆的关系往往神使鬼差,纠结缠绵。

是桂花,现在是秋季,正是桂花时节,正是饱享 “叶密千层绿,花开万点黄”的盛景时机。我闻香寻去,原来是公司的茶水间里放了几枝欲放而未放的桂花。

在所有有关植物花香的记忆中,除了桃花就是桂树了。还在幼年,桂花就开启了我对植物味道的最早记忆。那时还小,大概五六岁吧,记得外婆家的院子里有棵很大的桂花树,树又分出好几棵,枝叶覆盖了整个院子。每年秋天,总有那么一两天,它会在一夜之间爆出一粒粒花芽,先是月白,后为淡黄,一团团,一簇簇,顶开茂密的枝叶,释放出秋水般沁凉的花香。我就在树下扮嫦娥,还非得让表哥扮演解放军,并一定要娶我做老婆(那时哪知解放军与嫦娥是八辈子也打不到一起的)。

外婆经常会把那些落下的花蕊拾起来,细心地清洗,挑选,曝晒,收进铁罐,泡茶给外公喝,而我每次都要抢过来喝上几口,那味真是香。外婆还会将它们制成糖桂花,每次煮汤圆的时候,等汤圆起锅时撒上那么一小绰,那香味实在是馋得让人直流口水,我总是在一旁等不及地急跺脚。

读初中的时候,舞蹈教室的边上也刚好有棵桂花树。音乐中隐含着桂树的清香,那个时候我们总感觉自己的舞姿是世上最美的。每次中午训练完后总会悄悄地拧一枝放到书包里带回教室,结果整个下午教室花香四溢,周围不断有同学吮吸疑惑,不知香从何来,只有我淡定自若,书中自有香如桂,很是暗喜。而任课的老师也总是视而未见,谁不愿意呆在一个充满花香的教室里工作学习呢?现在想起年少时的那些小清新小伎俩,免不得只剩下感慨了。



南方的秋天多雨,每次雨后,总有浓郁而盛大的桂香弥漫,那种清凉的草香让人意乱情迷。它是你周围的一个隐形的场,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小风一过,香飘而来。喜欢“中庭地白树栖鸦,冷落无声桂花湿”,这“湿”既体现了植物本身的矜贵和丰润,也表达了生命的脆弱与伤怀,原来桂香是不可以被圈养的,色淡香浓,意远品高。王维曾说桂树有“桂魂”,“魂”怎么可能停留在一个地方呢,它渴望外界的世界,渴望游走于千山万水之中,那就是自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曾经和记忆,平时它们被锁闭和封存,在漫长的时间流逝中经历着褪色和磨损。或许我们害怕时间冲走那些对我们很重要却难以名状的瞬间,所以越近的事情越容易忘记,越久以前的事情反而越是记得。然,总有一阙歌,一段文字,一种味道或一个人,把曾经的瞬间还原到我们生活,提醒我们记忆中的感动,使本来短促的人生不致太过匆匆和寂寞。

桂花最美,一定是在月色清幽时。下了几天的雨,终于放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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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香知花落,人醉风雨后。清幽传千里,非是藉秋风。  发表于 2012-11-2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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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12-11-28 11:46: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和.静.怡.真 于 2012-11-28 11:49 编辑

姐弟

几度易号,有些朋友从此失去了联系。老大几经波折,从成都的哥们那儿拿到我的联系方式。一通电话,就好象是久雨见阳光。十年没联系了,依旧温暖如昔,不禁眼角有点湿润。

老大是大学同班女同学,年长我三岁。女同学都喜欢这样叫她,我也“随俗”。老大是北方人,有北方人那种真诚,认真。待我象手足一样,我也爱跟她聊天。毕业时,穷,没钱请同学吃饭。但是,我唯独请了她吃饭,在学校对面的小馆,吃得是我老惦记着的回锅肉。是为这份真挚的姐弟情感。

她告诉我,回家工作安稳下来后,就要结婚了。我见过她男友的相片,很帅。我跟她开玩笑着说:如果我到时候没什么本事,就送1999的贺礼;如果条件好点,就送3999的红包;如果在再好点。。。(谈钱总伤感情

毕业第二年,她来电话说要结婚了。当天下班,我就去邮局给她寄了两千元,当时我得节省一两个月才行。在邮寄单上写了一段长长的祝福话。

她结婚了,我就很少再打扰了。一开始用的是CALL机,后来有了手机,换号很平常,就慢慢没有音讯了。

时光跑得真快,我们都老了十年。知道她现在已经在城里安家,工作很稳定,一家三口平静而幸福。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让祝福象山涧的清泉一样清澈而源远流长。

点评

是的,有时候知道对方幸福就好,不需要形式化的祝福。因为彼此知道对方一定会给予祝福,年年岁岁。  发表于 2012-11-2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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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12-11-30 14:46: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2-11-30 14:55 编辑

我“二”,故我幸福

刚才同事说,秋雨连绵让人心烦,忽然想找个人吃个饭聊个天,可是把电话簿来回翻了好几遍却找不出一个可以说真心话的人,她感觉沮丧极了。

可以说真心话的人,我也感觉有点堵,因为这实在是个太奢侈的要求,而且并不是你想你努力所能拥有的。

我是个冒失的人,所以我经常会丢手机,每次买新手机的时候,顺也会把电话簿的名字整理一下。每次都会发现原来时光不长,变化却不少。

这个人你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是否还应该把他的名字抄到新的手机上?但抄下来又如何?你知道你根本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他的电话号码已经变得很陌生。

看到另一个的名字,她本来是你好朋友,但从某天开始,因为某些原因她出卖了你,于是你们从此不再联系,你是否还要抄下她的号码?这个人,只能让你唏嘘,你们曾经三天两头一起逛街喝咖啡。

再往下一个名字,这个号码一年响不到一次,但你永远都不会把它删掉,因为他曾经陪你走过人生路上最涩的时光,烈日下寒风中一起奋斗,为了月底能多拿一点奖金。后来彼此各奔天涯却一直守着一个承诺,永不让这个号码停机,哪怕一年也响不了一次。

另外有一些人,你决定把他们删掉,这些人在你的生命中只是过客中的过客。认识的时候彼此客气留个号码可以日后联系,但其实你知道永远都不会再联系,就算偶尔通一两次电话,说的也是毫无意义的话,不如就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再有那个几个号码,你看到的时候嘴角总会不经意地向上扬起,他们的资料总是特别的全,有办公室、手机、家里,还有QQ号,邮箱地址等。就算你不把他们的号码抄上去,你也不会忘记,正想着,手机上显示有来短信:看到一款黑巧克力,买下了。朋友知道我特爱吃黑巧克力。

有人问什么是幸福?如果忽然想找个人吃饭聊天,脑海里立马能跳出那么一个人,我想那也是幸福的一种吧。我是幸福的,因为一直有那么一两个朋友可以听我莫名地糊言乱语,可以容忍我毫无理由地发脾气,虽然嘴上一直骂我:你这丫,如果把你放到江湖上,你就是一“小妖女”。

“小妖女”是一般人能做的吗?你看金庸笔下的那些妖女们,黄蓉、殷素素、赵敏、任盈盈、小龙女等哪一个不是虽邪却正,她们身上邪派女性的率直、美丽与坚贞,反而映照出正派人士的虚伪、僵化和腐朽,她们蔑视那些僵硬的公义观念,也对正邪之分不以为然。她们扰乱正派人士所建立的江湖秩序,但也能随着各种价值观的融合,最后成长为颇具剑胆侠心的奇女子。这才是我眼中的“小妖女”,当然我离金大侠笔下的小妖女距离十万八千里,但有时候人就是需要那么一点“二”精神。

我“二”,故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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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12-11-30 16:59: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和.静.怡.真 于 2012-11-30 17:19 编辑
我“二”,故我幸福

刚才同事说,秋雨连绵让人心烦,忽然想找个人吃个饭聊个天,可是把电话簿来回翻了好 ...
雨中独舞 发表于 2012-11-30 14:46


女人要“二”,男人得“糊涂”  。哈哈。。。

很有同感,当您遇到开心的事,或遇到麻烦时,第一个想到的朋友,就是跟您走得最近的人。然而,现实生活中,大浪淘沙,所剩几许?

明天是同宿舍同学的小孩满月酒,宴请了同城所有的同学,够一桌的了。同学难得一聚啊!来电话通知我明天早点到,帮忙安排和接待,欣然答应,没什么可说的。

有时很纳闷,是什么让朋友们渐走渐远渐无书?环境?成熟?成家了?物质差异?价值观的变化?时光真的这么可怕吗?

无常也。万事万物都得遵守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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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未谋面的极品朋友们倒也有一份温暖与真诚在里面。  发表于 2012-11-3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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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12-12-6 10:50: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中独舞 于 2012-12-6 11:23 编辑





我读小说

以前总有那么几个人对我说:“啊?你还读小说。”好像读小说是青春年少的事,好像小说就是韩寒、郭敬明的标志,读小说多少会有些多愁善感、浪漫、缠绵之嫌。直到莫言荣获诺贝尔奖,大家的观点才有所改变,还跟风似的读起了小说。

对我来说读小说不仅是青春年少的事,更是一辈子的事业。放眼看去,世界上的大师级的作家,托尔斯泰、海明威、马尔克斯、毛姆、略萨等,都是爷爷级的。这些伟大的男人们告诉我,读小说与写小说一样,需要更成熟一点。现在莫言也笑眯眯地说,你看我也是大叔辈的。

年少时,读金庸的小说只记得靖哥哥的降龙十八掌和心有戚戚的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现在再读金庸的作品,才知道金庸的伟大不在于只写了“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大主题,更是跳出了国家界限的格局,随着时代的进步大环境的变化,重新回到个人的品德和高贵感情上来。人性格与感情,远比社会意义有更大的重要性。《笑傲江湖》让我读懂了,江湖不仅仅是以武论道的江湖,更是政治活动,权力腐化人的江湖。韦小宝的横空出世,让我对英雄有了重新的定义,韦小宝人物虽低俗,但卻是实情,是现实里所需的榜样。他没有为国为民之心,但他呈现的是正常人的需求,是普通百姓的生存之道。金庸解放了框框,他由单纯的高调的为国为民的口号,而落实到关心平常人为生存的应变,是金庸的为国为民。

也记得年少时,读过毛姆的小说。当时根本看不懂,现在回过头来再想,才发现其中的乐趣。毛姆有一个篇短小说,忘了题目,讲了一个老头包养了一个小姑娘,后来发现,这姑娘还和一个小伙子厮混。于是三个人坐下来商谈,老头儿事业忙,总要出差,小伙子是个普通的销售员,要忙于工作也不能天天和姑娘在一起。于是小姑娘建议,老头儿出钱办嫁妆,她嫁给小伙子,但如果老头有需要,尽管来找她。三个人商议完毕照此办理,倒也其乐融融。我一直不理解这样的故事,虽然现在也不能理解,但反观现在社会上太多的“浮城迷事”,也总算知道原来老毛姆的故事里包含着人生的大智慧。

或许有人会说看小说是小资们的事,而一个内心丰富的人才会关心伊斯坦布尔的人是怎么生活的,南美人怎么个魔幻。所谓的精神成人是要学会放弃那些没用的阅读和消遣。我不知道小说是不是最没用的东西,我只知道小时候我会听妈妈讲故事,读书了躲在被窝里看,长大了有一本没一本地看,现在知道原来读小说是人成熟后继续需要看的,因为会从中看到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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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子能读托尔斯泰、海明威、马尔克斯、略萨,品味不俗,难得难得。这样的女子多几个才好!  发表于 2012-1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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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2-12-6 12:10:48 | 只看该作者
我读小说

以前总有那么几个人对我说:“啊?你还读小说。”好像读小说是青春年少的事,好像小说 ...
雨中独舞 发表于 2012-12-6 10:50


现在能看小说不容易,很奢侈。内容什么的且不说,时间就是个大问题。但,还是要看些,不然人会缺乏感性,味儿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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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你的游记就知liao兄不仅非平淡之辈,而且内心还波澜起伏的很,但这起伏却是你的理性与感性轻松转换所带来的。  发表于 2012-1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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