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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雨中独舞

193#
发表于 2013-7-4 19:37: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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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就晚了,宝贝儿!
恐惧来源于对自然法则的敬畏,悲观来源于对人类苦难历史的警醒。

况且,您怎知俺在面对此类诱惑时是否产生过动摇?是否克服了何种心魔过来的?
那么您又怎知其他人,尤其不同文化传统、不同养成背景的儿童青少年在性心理形成过程中面对同性恋文化泛滥时不会受到误导?如果无从知晓,那便无异于想当然地信口开河而已。

俺无法对同性恋是不是病做出确切判断,学界的争论事实上是存在的。只要它的成因无法与精神心理层面绝对剥离,那么同性恋作为一种文化被放任开来,就有可能渗透到这个社会的各个角落,就将形成文化传染性和影响性。谁能保证一旦这种文化泛滥、长期累积所引发的后果不会产生致命的危害呢?到时候由谁来负责?谁负得起这个责?!


再说一遍,俺只能代表俺自己,代表不了任何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果这种巧合过于广泛,恳请贵方慎重考虑并支持俺们维护申诉不同意见的权利和自由。不要动辄扣以歧视、偏见、法西斯的帽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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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3-7-4 20:14:1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4 21:49 编辑

坚定地支持bodyheat兄。。。

第二轮的讨论从现在开始,看来不传几篇学术文章上来,大家都是谈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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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  发表于 2013-7-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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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3-7-4 20:36: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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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俺的话但凡有个一句半句的李老师认为有道理瞧得上眼的拿去随便使,必须跟他们据理力争,到底看看谁理夺辞胜。事关重大,这不争论还什么争论?众口铄金绝不是啥好事儿,谁也甭跟这儿瞎起哄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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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13-7-4 22:27: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4 22:31 编辑

刚才的一小时,我查了下中国的同性恋研究的一部分文献,发现这几年同性恋思潮已经越来越成为研究的主流,同性恋婚姻研究的文献中,赞成合法性的要多与反对的。所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在我看过的文献中,我觉得这篇复旦博士生王森波撰写的《同性婚姻:无力的守护与尴尬的诉求》写的比较中肯,请看这里:http://wenku.baidu.com/view/b947ee0602020740be1e9b68.html

内容摘要:基于医学上关于同性恋成因的研究和建构主义理论,同性恋者提出了同性婚姻诉求。反对者则对医学研究的科学性提出质疑,并站在传统的立场上进行了反驳。但反对者站在传统立场上并没有守护住传统婚姻的防线,同时支持者对同性婚姻的正当性也没有完成有效的论证。同性婚姻在西方立法上取得的胜利实际上只不过是权利话语下同性恋运动和司法技巧运用上的胜利。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仍需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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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13-7-4 23:07: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odyheat 于 2013-7-4 23: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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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alma  发表于 2 分钟前
我查了下中国的文献,发现这几年同性恋思潮已经越来越成为研究的主流,同性恋婚姻研究的文献中,赞成合法性的要多与反对的。所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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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用得着查文献?可想而知的事。
不信试试西方那帮人如果不赞成同性恋的合法性,你再看看李银河、张北川之流怎么讲?俺借他们一万个脑代和胆儿!

俺可以说“世卫组织”以降的某些学术机构在此问题上表现得特别没GAS吗?明明是科学上尚无定论解释不清的问题,就是受不住“人权大棒”的压力和舆论鼓噪的侵扰。一点儿迎难而上科学求真的原则都不讲了,纷纷来个一推625,摆出一副“惹不起还躲不起?”的熊样。这帮孙子极鬼,一个个只是将这问题从自己的领域里“取消”,可没一个告诉大家这问题科学上到底该归谁管(至少该给些建议吧?)。撂下一堆糊涂账一股脑儿地交给媒体、讼棍和政客们去操弄,这还能有多靠谱儿?

每思及此,心头就不由得有一万匹草泥马咆哮而过。借用阿尔.帕西诺在《闻香识女人》中的一句台词就是——“......And Harry, Jimmy, and Trent, wherever you are out there, f**k you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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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13-7-4 23:09: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4 23:11 编辑

在看了上篇王森波非常精彩的文献综述以后,也可以领略下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谈同性恋问题,虽然这不是讲同性婚姻的,但是这几个模型和假说及其证据,依然是非常有趣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林振林撰写的《同性恋的进化心理学理论模型述评》。请看这里:http://wenku.baidu.com/view/15ba5040be1e650e52ea99bd.html

内容摘要:关于同性恋的成因, 进化心理学家有着不同的解释, 主要包括杂合优势、女性多产、超突变、亲族选择、群体选择、同盟形成以及父母操纵七种理论假说。在这七种理论假说中, 杂合优势、女性多产、超突变这三种理论假说与生物学派更为贴近, 其主要思路与实证支持直接与基因有关; 而亲族选择、群体选择、同盟形成以及父母操纵主要从基因和亲族维持两方面来加以解释, 是一种更为间接的遗传机制。与其它理论流派的观点相比, 进化心理学更加注重对同性恋现象持续存在的原因以及同性恋作为一种整体现象存在的原因的解释。        另外,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看, 既然同性恋现象是进化而来的, 那么根据达尔文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理论, 同性恋现象的存在就具有其独特的功能性, 并不是疾病。本文在系统地介绍这些理论假说的基础上比较了各理论假说之间的优缺点, 并将其与其它流派的观点做比较, 以期发现更具说服力的模型。未来的研究应该注意同性恋的性别差异、影响性取向基因的确切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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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13-7-4 23:15: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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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alma兄的好文,“建构的历史性,”道出了我心中所想,是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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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13-7-4 23:31:29 | 只看该作者
除了进化心理学以外,还有一篇对同性恋婚姻进行了关于限度的讨论。冯叶与陈晓平的《同性恋婚姻自由权及其限度》,这篇文章中对同性恋婚姻限度在哪里进行了艰难的划定。请看这里http://wenku.baidu.com/view/788025f44693daef5ef73d37.html

其核心观点是:同性恋性取向受到后天环境因素的显著影响,可以作为同性婚姻应受到额外法律限制的事实根据,这一法律限制就是禁止同性婚姻家庭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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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3-7-5 00:02:4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引用学术文献,还是各自推论,同性恋之谜至此楼还是没有揭开谜底,不过有一点,我倒是看出来了,楼上的众位老大们想必都是捞不到美女之人,或是对美女已经失去了兴趣,否则不会花整晚整晚的时间在此讨论同性恋了!哈哈,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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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没有就没有吧,甭苦恼。您得了“颜如玉”了嘛,做人要厚道。  发表于 2013-7-5 01:39
我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没有,真是没有。苦恼ing  发表于 2013-7-5 01:05
你可真实在得有点儿“可爱”!!!幽默感!幽默感!幽默感!  发表于 2013-7-5 00:59
我是说我长的不好看,可是我太太是公认的大美女。20年来不施脂粉不抹口红。  发表于 2013-7-5 00:54
alma真的颜如玉?So, 要整容不如去读书!~~~俺也开个玩笑;p  发表于 2013-7-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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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13-7-5 00:09:10 | 只看该作者
刚才与大家开了个玩笑,活跃下气氛,希望各位大老爷们不要见怪。其实正如alma所说,同性恋思潮已经越来越成为研究的主流,对于还没有真正定论的学术课题的确让人颇有兴趣,希望有更多更精彩的辩点出现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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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点已经出现了。  发表于 2013-7-5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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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3-7-5 00:1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wangziyuang 的帖子

福柯和威克斯都无法证明自己的观点,也拿不出什么实实在在生物学或进化心理学上的依据。他们只不过是先提出一种假设,然后试图分析这种假设。没多久就开始陶醉在言之凿凿中了!

那么,请问:
建构的历史性为何呈现出这样一种传统的性关系或婚姻形态,而不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形态?
这个历史在建构的过程中是否被什么人有意地误导后才走向“歧途”的呢?他们是谁,他们都是怎么做到的?
为什么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文化在绝大部分时间里近乎完全分离的情况下,却不约而同地建构出一种极其相似的传统形态?还是它的确是以它所本应遵循的法则自然构建出来的呢?
凭什么说“性绝对不能被视为一种自然禀赋”?它的名字也许的确是历史赋予的,但它的性质和功能也是被人类历史赋予的吗?历史是否有机会将之赋予一个完全不同的性质和功能?比如:保暖、散热、恫吓其它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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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3-7-5 00:27: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lma 于 2013-7-5 00:29 编辑

同性婚姻权性理论的核心是性自由权,内容包括性选择权、性取向决定权、性别选择权、自慰权、隐私权和生育权。其实质是自由主义在性权利上的扩张。作为人权的性权利理论核心要义就是寻求性自由权的宪法保障;同性恋成因本质论的目的是为同性恋性自由奠定“天性的”自然法则逻辑基础;而同性恋成因的构建论将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与排斥归咎于异性恋主流文化对同性恋亚文化的压制,并试图以自由、平等和人权为依托解构异性恋霸权,最终为同性恋性自由争取话语权;酷儿理论则更进一步,其在挑战异性恋和同性恋两分结构的同时,无疑也颠覆了人类婚姻的性别基础;

现在同性恋都是out,他们/她们自我标榜为LGBT。。。。。。以后,鼓吹的就是雌雄同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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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她们如何从那些“任性”、“放纵”和“错乱”的质疑声中彻底解脱出来呢?"先天论"显然是个不二的法宝,不成立也得成立!  发表于 2013-7-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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