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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wang 于 2012-2-27 13:13 编辑
既然Jim兄认为刘的二十点其“概念和逻辑”如此“混乱”,需要“回大学再读下再来写类似的东西”,而兄又是“这样受过长期的专业训练的人”,不妨由兄来写写,如何客观评价“可以从音乐中分离出来”的各种“音乐的物理要素”如何?
很可惜,我不是以此为生的,故无意来写。当然,我如果要写的话,那刘这样的东西我是拿不出手的。但如果我要写的话,我会绝对比他写的好的,这点我是坚信无疑。不过当初我曾在186作了对他的定义简单的抨述。当然话又讲回来,我没有完全否定他的二十点。
要否定一个事物,我希望看到用一个更好的事物来举证,而不是单纯而简单的否定。
这不能这样讲,就象很多爱乐者常评这个演奏没有那个演奏好,但你不能因为这些爱乐者认为某些演奏不好而要他们也来演奏下,而且要胜出那些所谓不好的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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